总则
为科学管理院网,合理利用网络资源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管理组织方式
第一条 上网认证服务为院图书馆、所(局)两级管理。
第二条 各所(局)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所(局)账号的管理、客户端配置和故障处理服务。
二、上网认证账号的设置
第一条 上网认证的开设、维护与取消,统一由院图书馆负责。
第二条 上网认证只供院内各单位、部门和员工个人使用,任何个人及单位网管员不得私开或虚报用户账号。
第三条 院外组织或个人如需在院内办公上网,必须由接待单位到院图书馆办理相关报批手续。
第四条 上网认证账号的设置在原则上保证在职工作人员一人一个;根据工作需要,各处室以上部门可设公共账号。个人账号、公共账号均应向院图书馆申请、备案。
第五条 增加账号应由单位网管人员出面向院图书馆报送,院图书馆不接受个人以任何名义报送的要求建立、修改账号的材料。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,填写申请表,加盖各所(局)主管部门公章。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可从内网 http://10.1.1.10下载。
第六条 院图书馆根据各单位网管员报送的申请材料添加上网认证账号,在 48小时之内开户,用户自行检验使用,用户在初次使用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保存好新密码。(注 1:各单位网管员报送申请材料的时间为每周的周二至周四)
第七条 各单位人员变动时,单位网管员应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院图书馆,以便及时修改、注销其账号信息。
三、上网认证账号的命名规则
第一条 为便于整体管理,上网认证账号的命名原则上统一按照院图书馆规定的账号构造规则。
第二条 个人上网认证账号的构造规则:
三字及三字以上汉字姓名:姓全拼音 +名的声母 如:李诗明 lism
两字姓名:姓全拼 +名全拼 如:李明 liming
公共账号的构造规则:部门名称的拼音缩写 -单位名称拼音缩写 如:院图书馆综合处 zhc-ytsg
(注 2:在院邮件服务器上开通邮件的用户,一律以邮件 ID作为用户名。)
第三条 上网认证账号命名采用先注册先使用的原则,后注册的用户若遇名称重复则应修改账号,可在以下几种构造中选择:li_sm,smli,sm_li,li.sm,lism_isc等,还可视具体情况由院图书馆网管员与用户协商解决。
第四条 院图书馆负责规定各所、局账号的缺省密码(default password),由各单位网管员保管;院图书馆网管员在录入账号时均录入缺省密码,个人在初次使用时必须修改个人密码,出于安全考虑,个人在修改密码时要求设置六位以上密码,最好由数字、字母或各种符号组成,以增加安全性。
四、上网认证服务日常管理
第一条 上网认证账号设置好后若不能使用,请检查该用户的客户端设置或请本单位网管人员检查,对无法解决的问题由本单位网管人员及时通知院图书馆网管员处理。
第二条 个人账号、密码由个人保存。若个人密码遗失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加盖单位公章,由本单位网管人员报送院图书馆,院图书馆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用户的密码复位(default password)。
院图书馆网管员保证用户上网内容的私密性。
第三条 上网认证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应首先报本单位网管人员排查,在网管人员不能解决的情况下,由单位网管人员按相关程序报院图书馆,并填写用户维护登记单。
第四条 院图书馆对该规定有最终解释权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(调查与数据信息中心)
2015 年 7 月 20 日